top of page

捷克共和國全體醫師現可開立醫療用大麻處方

從今天(4月1日)起,捷克全科醫生(GP)將被授權為患有慢性疼痛的病人開立醫用大麻處方,這代表著藥物的可獲得性將發生重大變化。

捷克共和國醫師開立醫療用大麻處方
(照片來源: www.stock.adobe.com)

在此之前,僅有大約250名專科醫生能夠開立醫用大麻處方。根據新的規定,全科醫生現在也可以開立這類處方,簡化了長期健康問題患者的就醫過程。醫生Pavel Kubů在接受捷克媒體Seznam Zprávy的訪問時表示:“這對病人來說,意味著一個更加簡化的流程。”他還指出,從今天起,病人將可以在一張處方上獲得三個月的藥物,而不是僅限於30天。新規則還擴大了適用範圍,允許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在患有癌症或需要進行姑息治療的情況下,接受基於大麻的治療。根據法律規定,患者每月最多可獲得180克乾燥的醫用大麻,或從中提取的大麻精華。

應對日益增長的需求

自醫用大麻在捷克合法化以來,使用量持續增加。在2013年醫療合法化的第一年,藥劑師發放的藥物不到一公斤。而到2021年,這一數字已經增長到超過100公斤,2023年更達到接近320公斤。官方統計顯示,約有8,000人目前使用乾燥大麻或其提取物進行治療,儘管有專家認為實際使用者數量要高得多。根據國家毒品與成癮監測中心的資料,約有60萬人將其作為藥物使用。此外,過去一年有超過100萬捷克人曾嘗試將其作為居家治療使用。

儘管可獲得性提升,全科醫生協會主席Petr Šonka預計需求不會激增。

更安全的選擇?

Šonka對這項變化表示支持,並強調全科醫生已經在開立一些強效的阿片類藥物處方,包括芬太尼。他解釋說:“大麻明顯比這些藥物危險性小,效果也不那麼強烈。因此,如果全科醫生能開這些藥物,那麼開立大麻處方就不會顯得奇怪。”

大麻常用於治療慢性疼痛、神經性疼痛、神經系統疾病、多發性硬化症及HIV相關症狀,也用於末期癌症病人的姑息治療。需要使用這些藥物的病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證明其病情需要使用大麻治療。

仍然存在的挑戰

儘管新規則減少了部分繁瑣的程序,Kubů認為仍有進一步改進的空間。他提到目前對於哪些病情能夠開立大麻處方仍有限制,並將捷克的做法與德國、波蘭、丹麥和荷蘭等國的靈活政策作比較。他表示:“在這些國家,只要治療醫生認為合適,他們就能像開任何其他藥物一樣開立大麻處方,沒有必要進行過度的官僚監管。”

此外,經濟障礙仍然存在。由於大麻基藥物的治療費用往往超出國家藥品報銷的上限,這對病人而言是一種財務負擔。Kubů建議,未來的改革可以考慮將大麻處方轉至專門設施,由專項資金支持。

Comments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