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洛因和大麻分別在兩起行動中在新加坡被查獲
- Ingrid Wei
- Jan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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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毒品管制局(CNB)在2025年1月9日進行了兩次獨立行動,逮捕了兩名新加坡男子,並查獲大量毒品和現金。查獲的毒品估計價值超過新加坡幣254,000元,足以供約1,200名濫用者使用一週。

2025年1月9日清晨,中央毒品管制局的警員突擊搜查了位於上十字街附近的一處住宅單位。由於嫌疑人拒絕遵守警員的合法指令並准許進入單位,警方強行闖入。59歲的嫌疑毒品販子被逮捕,並從單位內查獲約1,965克海洛因、118克冰毒、兩瓶美沙酮、各類毒品用具以及現金共計新加坡幣32,378.26元和1美元。
在同一天早上,中央毒品管制局的警員又突擊搜查了位於巴西立街71號附近的一處住宅單位,並在單位內逮捕了一名50歲男子。從該單位內查獲了約1,378克大麻、各類毒品用具以及來自不同貨幣的現金,總額達新加坡幣7,594元、馬來西亞幣292元、印尼盾3,786,000元、沙特阿拉伯里亞爾20元及埃及鎊690元。
根據《1973年濫用毒品法》第5條規定,任何人無論是否在新加坡,若以自己或他人名義販賣受管制毒品、提供販賣受管制毒品的提議,或進行任何準備行為,皆屬犯罪。如果某人被發現販賣超過15克二嗎啡(即純海洛因)或超過500克大麻,則可能會面臨強制死刑。
根據《1992年貪污、毒品走私及其他重大犯罪(沒收利益)法》第6條,任何因販毒罪行定罪的人,將會被沒收其從毒品販賣中獲得的利益。
目前,對被逮捕嫌疑人毒品活動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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